
【民國一0一壬辰年九月十七日】
【東流江水永不回,何時大江再東去】你如何來解釋ㄌㄟ,較具體、較切題,何時大江再東去,換做一句話,因為這是比喻的言詞,用一句話解釋,就是大家對未來一無所知。簡單的一句話。因為大家修未到,練未到,不能預知未來,還不能真正那麼如意的趨吉避凶,所以在對未來一無所知。目前不能覺悟,所以對未來一無所知。如何預知未來和過去,你再也找不回頭,大江東去,就要流入大海,就茫無邊際,永難回頭,未來不知道,掌握不到,目前知道的,掌握不住,對未來掌控不住,所以大江東去,再也找不回頭,逝去的所有一切的一切,都不能再追回,所以說永不回,過去就過去了,永遠追不回,不管是年代的歲月,或者是人生的青春歲月,或者是你所做一切的一切,一但過去就是過去了,絕對無回頭的可能,這是一個警覺、這是一個覺悟、這是一個警訊、這是對自己的一個勉勵與期許。
這是繁文縟節,隨時代腳步的簡化,與時間的寶貴,所以可以省掉就省掉,不用那麼繁複,把一些複雜的事情簡單化,但是簡單也要合理化,簡單合理,只要說不要不盡人情,只要你情我願,有何不可以,靠溝通來取得平衡點的共識,就沒有問題。
那就是沒有完全放下,不要執著在小細節上,能夠過去的就讓他過去,既然都已經過去了,為什麼還要倒回來把她念一念,這樣不是徒增煩惱嗎?只要你給他看開,給他放下,有什麼遺憾的,沒有什麼愧疚,你就無咎了,你心坦坦蕩蕩,放下不要執著,有什麼遺憾嗎?天下所有的事情,不是都這樣嗎?若是執著那個點,你還是有一些所謂你說的遺憾,你就會念念不忘,三不五時,拿出來念一念,數落一下,好像這樣子會比較舒坦一些,這樣不是徒增困擾嗎?不是跟自己過不去嗎?因為一些事情都已經是過去的事情了,你說了一點意義也都沒有了,那不是徒增無謂的煩惱嗎?
那你這樣就有一點偏執了,為什麼偏執?要從情理法來判讀的時候,在法,法律沒有條文規範要怎樣做才對;『理』,只要雙方面能溝通,取得共識,那個平衡點,這個理由就可以成立;一些世俗、風俗、民情不要太偏離了,只要雙方面都可以接受,不用去管別人怎麼看、怎麼想,只要我們做的,不是亂做,沒有背離常理,當然有一些是簡化,最主要雙方有一個共識,取的一個平衡點,『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那又有什麼不可以呢?
其實說來是比較容易簡單,但是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一些觀念跟看法,但是隨著他的一些觀念和看法,就會執著自己的意見,這樣要要達到雙方面的共識就比較不容易,有時候縱然有一天能爭取到共識和平衡,是不是做小了,不是比較吃虧。如過能夠成就、完成一件事情,這一件事情如果已經是完成了,應該就要給他放下,讓事情就過去,要迎接每一個、每一件未來的事情,迎接嶄新的一天,今天過了又有明天,明天過了,還會再有一個新的明天,要不斷的面對嶄新的未來,那樣才能有一天達到『虛懷若谷』你才能包容很多事情,否則的話,每個人的心胸塞滿了人生的零零碎碎的每一件事情,人情世故,永遠被這些煩惱困擾在其中,沒有澄清的一天,你要如何靜心?沒有辦法,心靜不下來,如此,不知道有否了解一點,(有)還是還要執著一下(不要了)能夠放下嗎?(可以)如此能夠放下嗎?改天如果這樣子,不要掏出來再念一念,說一說,唱一唱,那多傷感呀!那就是浪費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