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敕演救劫消災賜福解厄保運證真參同妙經 下卷

道教經典

太上敕演救劫消災賜福解厄保運證真參同妙經 下卷

下卷讚

法言湛寂。鉅典幽深。參調元化運慈心。解義指迷津。普濟群倫。合參達上乘。

開經偈

香雲飄渺覆中天。靈鶴翩翩繞法筵。真帝廣宣三十二。佛玄儒教永流傳。

保劫惟善章第二十二
爾時天尊。宣演三教合一之理。傳昔聖未傳之秘。因罷法座。同諸仙眾。恭請詣彌羅天宮。玉
清聖境。奏報即畢。退居無上宮。怡養神真。同瓊宮仙子。瑤島真卿。講說清靜修持之功。太
乙含元之道。正講論間忽而歎曰。吾觀下界生民。迷惑者多。了悟者少。背道者多。行道者
少。談道者多。得道者少。無怪水火疫。癘大厄洪災不能解免。然欲挽劫運。須明至道。欲明
至道。當先修心。若不以修心之法。多方化道。彼諸眾生。寧知趨避。吾當不辭煩勞。代天宣
化。濟度群迷。於是天尊。復駕五色祥雲。降神鄂渚。於斯時也。林木初下。金風凜冽。杲日
映空。丹霞流景。山嶽靜默。紫氣騰輝。群仙慶悅。共侍法筵。願聞至要。天尊言曰。吾觀神
州之內。禹甸遐邇。種種不正之氣。或旱或澇。或水或火。或蝗或疫。所災之處。人俱不知。
受報業緣。反多乖戾。以致日復一日。不能解釋。吾按道書。自子至寅。為一小劫。十二辰紀
。共四小劫。積諸小劫為一大劫。於是凶荒起焉。疫癘生焉。刀兵作焉。旱澇頻焉。災異出焉
。又或日月失經。星辰失度。山崩水溢。饑饉存臻。種種不祥。雖曰氣運。實由人事。所以古
人遇災而懼。側身修行。上至君王。下及兆庶。皆不敢忽。是以人君修德罔愆。則慧星弗現。
日月當食弗食。官吏清潔自持。則蝗不入境。虎皆踱河。反風滅火。事載史書。極為顯著。昔
有一城。皆種夙孽。數當屠戮。經嶽府申奏。上帝弗忍。因舉龍顏於雲端觀察。惟見城中黑氣
毒雲結聚不散。倏忽之間。祥光一道。自城隅起。直衝帝座。帝曰。善哉此孝子光也。城既有
此。屠可免焉。因命貪狼星君。持節往護。逐得一城免於屠戮。事載文帝勸孝錄中。可考而知
也。夫一城當屠。劫之最大。災之極重者也。乃因一孝子獲釋。可見挽劫在人。不盡關乎氣數
。書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此其驗也。今人於天災流行。不知修省。勉力為善。
妄事邪禱末矣。更或恣肆奢靡。作為無益。是為逆天。子輿氏曰。順天者存。逆天者亡。順者
順乎天理。非違道以邀福也。又書曰。欽若昊天。欽者敬畏之極。若者倡順之篤也。若遇災。
而能修德行仁。一家善。可免一冢之災。一方善。可解一方之厄。若諸眾生。能即吾言。而深
味之。精思力行。以進乎善。斯上帝可格。災可免。厄可釋。雖積愆宿垢。譬諸雲霧散於烈風
。冰霜消於昊日。慎勿惑於妖巫邪覡。妄行非分之禱。不特無益。反滋罪孽。慎爾厥躬。篤爾
善行。實消除劫厄之要道也。

天人理一章第二十三
天尊復告大眾曰。天有沴運。可以移之。星有失度。可以轉之。是天道轉移。在乎人事。則人
之一生。或富或貴。或賤或貧。或窮或通。或壽或夭。亦無一定。修德之至。則賤者可貴。貧
者可富。夭者可壽。窮者可通。若極惡之人。其獲報反此。故人之得失。主之於天。雖人定可
以勝天。而天定更可勝人。天人交感。其理一也。夫川本流也。防之可以使止其流也。暢於形
體之通。淵本渟也。決之可以使行其渟也。拘於形器之隘。惟人亦然。方其未達。若一無所能
。一無所為。故行則拂亂。而有空乏饑餓。困心衡慮之苦。及其既達。則有經天緯地之功。驚
世駭俗之事。究之衹一人之身。非能於後。而弗能於前。蓋時命阨之也。然富貴貧賤。循環無
端。青門種瓜人。舊日東陵侯。富貴可常恃乎。居朝參知政事之人。即昔日被人譏之瞌睡漢。
貧賤可以欺乎。是以聖人體天之道。執天之行。居富貴而不驕。處貧賤而不憂。樂天知命。心
若太虛。真氣貫四時。聰明並日月。其行事與天合德。故其序易也。否泰相循。剝復相乘。蓋
天地之氣。剝不終剝。剝極而復。人事亦然。泰不常泰。泰過則否。太上曰。天之道其猶張弓
乎。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人之道亦然。福兮禍所倚。禍兮福所伏
。孰知其極。其無正耶。正復為奇。善復為妖。故人之一身與天道相表裏。陰符經云。天性人
也。人心機也。立天之道。以定人也。天人合發。萬變定基。故凡希聖希仙。先須明此天人合
一之旨。則宇宙在乎手。萬化生乎身。可以彌綸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是為最上上乘之理
。然此天人合一之旨。乃性盡之極功。至命之能事。初學之士。如何能之亦惟於自已心性中。
時時體認。蓋人一心。本具有天理。人心即是天心。天有太極。人心亦有太極。天有中和。人
心亦有中和。子思子曰。道不遠人。人之為道而遠人。不可以為道。蓋人心外無道。道外無心
。凡人修道即修心也。修心即修道也。道有異乎。心有異乎。人人有此一心。即人人各具一天
。人人同此一心。即人人同此天。同此道也。但世人汨於嗜慾。自蔽其天。自昧其心。不能於
聲臭俱泯中。求取帝載之天。即吾心一念未動時。直與於穆之天。呼吸相動。非捨一心之外。
別有所謂道理合之也。若離此心。以求合天。是即邪說誣民。非正道也。昔予曾謂點金一術。
恐誤五百年後人。正為此心。不敢自欺以欺天。故蒙聖師接引成真。即今之飛鸞演化。亦是運
此慈心。代天行道。若是眾生心同予心。天必祐之。予亦鑒之。至道可得矣。

持盛在德章第二十四
羽屬三百六十。鳳為之長。
毛屬三百六十。麟為之長。
倮屬三百六十。人為之長。
宇宙之內。萬有不齊。飛走各殊。靈蠢各異。亦惟各隨所稟。自生自育於天地之間。若欲此而同之。胡可得也。寧惟品物。雖天地之大。日月之明。宜其無不覆載。無不照臨。然而天不滿東南。地不
滿西北。朔方極陰之處。日月所不能照。故子思子曰。天地之大也。人猶有所憾。屈子曰。日
安不到。燭龍何照。羲和之末暘。若華何光。夫以天地之大。日月之明。尚有不足之處。而況
於人乎。昔總真王真人。師事麻姑元君。元君告曰。接待以來。滄海三變桑田。蓬萊水又淺矣
。故光陰瞬息。隙駒電影。不足為喻。王質樵柯。轉盻千歲。漁郎浦口。再返迷津。蓋六合之
內。無非幻境。一切有情悉是幻身。以幻歷幻。奇異怪變。自古以來。莫可殫述。若究其極。
天地亦屬幻化。終有敗壞。故曰。誠者物之終始。天地亦一物也。特天地悠久。人弗及爾!
然天地亦無全盛之時。試觀之日月。日中則昃。月盈則虧。盈虧之道。隨時循轉。觀之山川。水
滿而溢。土滿而頹。頹溢之理。因物運行。觀之百物。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靈蠢之
性。雖微亦異。孟夏之月。百卉繁殖。草木暢茂。而靡草先死。此可解乎。孟春之月。雷乃發
聲。百果草木皆甲折。而桃李爭相敷榮。至薰風一煽。榴火增妍。芙蕖香馥。回視桃李。黯然
無色。金風一動。白露初凝。黃花晚節。興動幽人。菱荷無香。清池水碧。昔之芙蕖。亦復何
在。諦觀四時。寒暑迭運。榮枯消長。莫可紀極。夫物之不齊。物之情也。走者不能強之使飛
。蠢者不能必之使靈。其性然也。南華帝君。論欲齊之。非謂物之齊也。乃合初終計之。其歸
根復命。若齊焉耳。是以至人遠取諸物。近取諸身。知盈虛消長。本屬輪替之道。此豐彼嗇。
亦無全盛之理。是以素位而行不願乎外。如處極盛之時。常凜傾覆之戒。故居上位而不驕。所
以長守貴也。處豐阜而不淫。所以長守富也。是以聖人序易。於大有之後。繼之以謙。蓋有大
而能謙。所以長保其有。不特居於全盛之時為然也。昔孔聖。嘉衛公子荊。善居室。特以其知
足耳。太上曰。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長久。佛經曰。知足之人。雖貧如富。不知足者。
雖富而貧。常為知足者之所憐憫。詩曰。不忮不求。何用不臧。蓋不一知足。則貪心生。貪心
生則忮求之念重。而於處遇之道盡失之矣。況處全盛之時乎。所以處盛則喜心生。而驕奢起焉
。若偶有一事之拂意則憂心生。而瞋斯作矣。此相循而至之道。所必然也。宇宙之寬。古今之
遙。寧盡無全盛者乎。姑不盡述如晉之八郤。五大夫三卿。可謂盛矣。不數傳。而其子孫皆耕
於野。如唐之汾陽。功復帝業。名載青史。貴極人臣。簪笏濟濟。可謂盛矣。亦不數傳。而其
所居賜第。已為他人所有。全盛之勢。果安在乎。故處盛之道。惟在守之以謙。居之以約。保
之以德。至於盛衰之數。聽之於天。安之於命。若欲居全盛之勢。永無一失。自古以來。未之
有也。

因緣明驗章第二十五
道之化也。虛化神。神化氣。氣化形。形生而萬物塞焉。何以塞。塞於形氣之礙也。人之一身
。目司視。耳司聽。其視也。明也。聽也。聰也。其形各殊。其用別也。今夫雞羽類也。於晝
則明。於夜則昏。鵬亦羽類也。於晝則昏。於夜則明。鴞雞之各為異也。滯於形氣之礙也。今
試觀之虛空。虛空非有也。而有道者可以履虛空。觀之金石。金石非無也。而有道者可以貫金
石。人之一身。五官四體。不能交相為用也。而如來神力。目可為耳功德。耳可為目功德。其
轉塞為通者。何也。化也。道無乎不化。亦無乎不神。今夫五行。土本制水。而水滋復能傷土
。土為之淤。木本生火。而火烈復能燬木。木為之灰。其生也剋也。變也化也。其變也。自無
而有。非無因而有也。其化也。自有而無。非無因而無也。有因緣在焉。昔釋迦說法。種種因
緣。譬喻而憍。陳如等。俱以因緣得悟。法華說因緣一周。而富樓那等。俱得授記。不特古聖
佛祖。即予昔以妙行真人。降神呂氏。亦有困焉。若無夙因。何以得降生於其家乎。即遇正陽
聖師。授以度人經一卷。亦由聖祖少陽帝君。語以因緣。故得度也。且聖祖周人。於漢時始度
。正陽亦由太上指令下山於要路候之。度歸仙洞。聖祖以度正陽功。證東華紫府少陽帝君。後
聖師亦以度予之功。證正陽傳道垂極帝君。若無因緣。則自周迄漢。歷數百載。自漢至唐。又
數百載。何能不期而遇乎。故宇宙之大。若無前因。覿面失之。若係夙因。雖千里萬里不為遠
也。昔東土初祖。承西天二十七祖命。曰。汝之因緣在於震旦。遂航海而至。適粱武帝天監年
中。因與帝論弗契退歸少室。面壁九載。後遇神光授以偈曰。一花開五葉。結果自然成。傳至
六祖。適符一花五葉之數。豈非因綠有前定乎。即予闡演毘陵。及棲真各處。或因緣宜久則久
。宜速則速。未有無因而得遇也。然予奉玉清靈寶之簡命。彌羅金闕之靈符。於大千世界。普
度有緣。慈悲之心。期無人弗度。故一日大赴三千場。又豈僅一方一處而已乎。然願固洪深。
因由夙植。譬之雨露之養。不能滋無根之木。故因小緣小。因大緣大。未有善因。而惡緣者。
亦未有惡因。而善緣者。即如楚中所建予壇。不知凡幾。況自唐至今。歷有千載。海疆之大。
予壇幾千百萬。然今之好予道者。即前劫曾有奉予之因。其緣深者因深也。緣淺者因淺也。爾
諸弟子。幸今聚此一壇。非偶然之因。宜各修省。即是善因。同結善緣。若能修持不退。至於
因深緣熟。了道成真。方可自信。昔舍利弗。於威音王時。即在釋迦佛往因中為弟子。劫劫相
依。未嘗少替。後於釋迦會中。智慧第一。爾諸弟子。但辦誠心。深信因緣。善芽日新。善業
斯懋。慎毋迷昧。自墮岐徑。

罪福報應章第二十六

上古之世。淳氣未漓。聖哲在上。化成天下。人皆有善而無惡。中古之世。淳氣既漓。為惡者
多。作善者少。故聖人以神道設教。明善惡報應之趣。生死輪迴之理。使人遷善而改過。然世
之儒者。不知天道。好旋惠迪吉。從逆凶毫髮不爽。聞佛仙所說。報應神驗之事。率以為荒渺
無稽。至謂佛法。未入中國以前。並無所謂碓舂磨研者。不知地獄苦報。載諸仙經者。歷歷可
考。豈但佛經已乎。況修善者生天。積惡者三途苦趣。聖有明訓。特事屬幽渺。人未及見耳。
太上曰。天之道不爭而善勝。不言而善應。豈盡無稽乎。即佛經碓舂磨研。種種地獄變相。亦
只為下根之人。難以理訓。不得不明示。三途苦趣以儆惕之。實佛氏慈悲。不得已耳。維摩經
云。此方之人。剛彊難化。故佛為說剛強之語以調伏之。非謂修善之人。亦有碓舂磨研之苦報
也。故於上中之資。則惟宣說明心見性之功。於罪福報應。衹戒其勿犯耳。然報應之理。不特
佛仙諄諄誥誡。即載之儒書者。亦難枚舉。如春秋一書。古聖垂訓之大經大法。然春秋事載於
前。報應驗之於後。二百四十二年之間。其為報應彰彰者何限。試舉數事言之。齊襄公實死魯
君。及魯人問罪。而推其罪於公子彭生。至崔杼之亂。公見豕人立而泣曰。公子彭生也。因驚
走。遂遇難。鄭國鬼禍。語兆於明年殺段之前事。驗於次年殺段之際。詎非冤仇。相報於死後
者乎。齊桓公葵邱之會。初命曰。無易樹子。無以妾為妻。而內嬖如夫人者六人。以致死後五
子爭立。不得殮。屍重迸於寢門之外。此非背誓之慘報乎。晉獻公假道滅虞。謀極陰險。而天
亦以陰險報之。獻公納驪姬。而生奚齊卓子。滅人之國。而納其女。仇人在側。迷而弗知。以
致殺申生。走重耳。懷惠出。幾喪其國。寧謂陰謀詭計。天弗知乎。若魏顆之結草退敵。感其
從父治命嫁父妾。以恩報之於地下。誰謂鬼神盡渺茫乎。然昌黎韓子。大儒也。亦謂左氏浮誇
。柳子厚。才人也。於此種亦多不信。況下此者乎。古今來善惡報應。亦不止此。如呂不韋以
孕妾獻秦王。欲其子為天子。後為始皇。故秦帝以呂易嬴。然不韋卒死其子之手。不韋可謂巧
矣。而天之報施尤為巧焉。春申君以娠妾進楚王。亦欲其子之為王也。而卒見殺於其妾。是謀
人者終被人謀。害人者卒為人害。禍不旋踵也。然此猶為報復之在人類者。至於秦將武安君。
坑長平軍四十萬。至今身墮畜生道中。未有了期。夫以秦之暴虐。白起以暴虐佐之。視數十萬
蒼生。不啻一犬豕。天道好生。宜其受斯苦報。萬劫難復也。至於野史所載。與夫功過勸善諸
書。或得之傳聞。或得之目擊。其事蹟縱極怪異。俱屬可信。非盡虛誕荒渺無稽。蓋宇宙之大
。理之所無。每為事之所有。焉可誣也。詩曰。神之格思。不可度思。蚓可射思。又曰。天維
顯思陟降厥士。日鑒在茲。又曰。上帝臨汝。勿貳爾心。凡爾在會弟子。若聞人有一善報。則
宜欣然喜曰。我胡弗如是乎。喜則憤。憤則思欲效之。而善心生。聞人獲一不善報。則宜惕然
懼曰。我或有如是乎。惕則戒。戒則畏蹈之。而不善之心止。故語曰。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
內自省也。若見善而不知勸。見不善而不知懲。或聞善報而生忌心。聞不善之報而有歡心。此
種意見恐惡因日積。惡報反在自身矣。慎勿蹈迂儒一偏之見。謂佛仙報應之語為不足信。而以
經中生死輪迴地獄苦趣。俱屬子虛。甘心墮落。死而無悔也。

鬼神徵驗章第二十七
在昔鴆摩羅什。將入滅時。對佛誓曰。我所翻譯經論。悉遵梵本。如有一字不契佛心。舌即燬
壞。所以閻維之際。萬目共擊。全身俱燬。獨舌不壞。如紅蓮華。至今所譯經論。鬼神欽仰。
仙宮海嶠。天龍擁衛。香華供養。豈屬誣妄之談。怪異之論。為不經之書乎。世之儒者。習聞
淺陋。識見無多。生長一隅。罔明三教同源之理。情竇甫開。溺於愛慾。婚嫁未畢。景薄桑榆
。不識一身之四大皆空。焉知觸目之有情盡幻。而乃迷真逐妄。輕肆譏談。訶斥仙經。慢侮佛
典。指福善禍淫之道。為無可憑。訕生死輪迴之說。為不足信。究之自性不明。理解罔透。問
其貫徹性命。則昧昧然也。考其敦篤倫常。則泛泛然也。處屋漏而多慚。對靠影而滋愧。尚何
敢以鬼神為虛誕。視佛仙為荒渺乎。季路問事鬼神。至聖以未能事人。焉能事鬼答之。正所以
切實啟發。不聞有不信鬼神之說也。又至聖有曰。死生亦大矣。蓋生死之理。雖賢聖弗免。易
曰。原始返終。是故知生死之道。精氣為物。游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精氣者。神來而
生。游魂者。魄降而死。知其情狀則輪迴之理明矣。張子厚曰。知死之不亡。可與言性。生死
之名。從肉軀而得。非謂心性有生有死。蓋身有敗壞。性無敗壞。譬如草木枝葉雖枯。其根在
地。至春復萌。凡人修福而生人天。造業而墮惡道。亦猶是也。若謂生死之理。屬於斷滅。如
金縢之書。載周公以身代王之事。有曰。予仁若考。多材多藝。能事鬼神。則周公所祝告於三
王者。不幾與世儒斷滅之論相背謬乎。論周公代王而死。則形亦朽敗。神亦飄散。雖多材多藝
。尚何能事鬼神。且鬼神亦已散滅。又何能得為周公所事乎。夫祭祀之禮。先聖所重。若謂鬼
神無憑。所云。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者。不為迂乎。即謂祭祀。乃子孫承接祖宗之氣。以氣
合氣。所以感格。則如天子祭祀嶽瀆山川。既非其子孫何以能感格乎。子輿氏曰。使之主祭。
而百神享之。將謂舜禹是百神之子孫乎。故鬼神之道。雖渺而難知。而生死之理。則明而易見
。其感應之機。捷於桴鼓。輪迴之報運轉如車。至神速也。設無善惡報應。鬼獄輪迴。則造物
何以處復聖。上帝何獨私魏武乎。至於真誥一書。後人偽撰。不足信也。假如福善禍淫。漫無
可據。則修身勵行。兢業一生者。反不如耽慾嗜利。造作惡孽之人。僥倖苟免。為得計也。世
風日下。人心日漓。眼前惡報昭彰。猶然愍不畏死。而況於身後地獄苦趣。焉知信受毋惑乎。
生不知來。死不知去。虛生浪死。日在輪迴中。而不自知也。世人機巧用事。以為幽隱之際。
舉心動念。鬼神未必即知。豈知法界自心原非二物。自心一動。雖十方三界。亦能盡知。是以
中庸首以戒懼慎獨之功。訓迪學者。良以鬼神雖渺不可見。杳不可聞。而吾人自心中之鬼神弗
可欺也。爾諸在會弟子。各宜惕勵自修。勿以生死輪迴為虛誕。勿以鬼神報應為荒渺。則戒懼
之心生。而善因漸結。惡業漸消。明德以薦馨香。神其享之矣。

法體一如章第二十八
真常之道。各具於當人之身。凡人之動靜語默。皆此真常為之妙用。應事接物。曲當弗遺。儒
謂至誠無息。道謂真常得性。釋謂常住真心。其理一也。然道本真。則宜以無偽體之。道本常
。則宜以有恆求之。若無而為有。虛而為盈。妄念紛擾。則失其所以真。一日暴之。十日寒之
。見異而遷。則失其所以常。故天地之道。恆久不已。君子之道。立不易方。然此真常之道。
亦即玉經。清淨真一不二之道。生出萬法。故曰法門。易曰。成性存存。道義之門。蓋許多道
理從茲而出。有門之義焉。故曰。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一者何誠也
。二儀於此分。三才於此定。萬物於此生育。故天地之道。為物不二。是以生物不測。天地此
一。人物此一。聖賢佛仙同此一。上帝亦此一也。此真一不二法門。最為靈寶。最為清淨。元
始玄座說法。明此一也。玉帝應身降誕。本此一也。普明香巖山中修道。修此一也。成佛成帝
。全此一也。以事論之。光嚴妙樂國土。係上帝示生之處。普明山中係修真之所。以道言之。
光嚴妙樂。即人莊嚴之身。普明香嚴。亦即光明心地也。上帝棄國修行。亦如釋迦捨梵王太子
不居。而於雪山修道。雪山香巖同一。取其潔淨也。然上帝修行。何以每劫皆云八百。吾試言
之。初八百劫捨國。所以明八背捨。釋門六度。亦以布施為先。次八百劫。明轉八識。為大圓
鏡智。蓋欲修道。非智慧無由入也。再八百劫。所以表八正道。即六度萬行。皆道之極正。後
八百劫。捨己血肉。所以表八解脫。蓋前之修行。尚執有人法。至捨己血肉。則人法兩忘。故
三千二百劫。而證金仙。然昔釋迦成佛。經億萬劫。豈上帝止三千二百劫乎。蓋三千者。所以
表超出三界。了達三乘。二百者。二諦圓通也。此正成佛之因。故果如其因。佛號大覺。又曰
法王。而上帝亦稱覺王如來。但悲心廣大。退佛不居。修菩薩行。又經億劫。始證玉帝。其功
德力。不可思議。而玉女清淨之身。亦與帝同。何也。蓋一陰一陽。同謂之道。玉女修諸妙行
。修此道也。上帝普放神光。明此道也。所以玉女身出微妙解脫之香。六道眾生。普沾勝利。
昔舍利弗。疑龍女成佛。謂女身垢穢。尤有五障。而得成佛。此正色相未忘。蓋大道不分男女
。不可以色見。音聲求也。然玉帝放光。遍照無極世界。而金仙菩薩。亦皆飛香散花而至。所
以明仙佛同源。無二理也。昔釋迦說法。放光動地。諸天上帝咸皆雲集。亦復如是。然上帝有
無量光明。而止名十七光。何也。蓋自古佛仙修道。先發慈悲喜捨。四無量心。而後至於聖。
神功化之極。故帝之十七光。始於大慈悲光。而終之於無能勝光也。然此光明。眾生中亦非盡
無。特人有之而自蔽之。聖哲有之。而或未至其極。惟上帝全之。為極大耳。至高虛清明天主
。乃九天生神之第八天。豈有不知玉帝之事。而元始天尊。猶謂汝等。尚以結習。不睹是帝慈
顏。蓋為眾生結習障重。不能見性。故假訓天主之詞。以教世人斷障耳。斷障之要。莫先於發
大悲心。惟悲心方能度世。故菩薩於一切眾生。皆思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凡疑惑。是非。人
我。貪瞋。驕慢。浮慾。種種諸障。皆生死輪迴根本。經曰斷障。即佛謂度生。儒謂克已。修
持之志。以是為先。若持是經。人能斷障。以卻其私。冥心以守其正。不驕不詐。盡忠全孝。
皈奉至道。斯謂之正一真人。非謂口頭讀誦。而即可自命真人。爾在會諸子。恆誦此經。若於
經內所說諸障。一一能除斷之。以求至於無障可斷。斯為體道之極功。入聖超凡之至要也。

詮釋經義章第二十九
佛仙兩門。教典各殊。其修持亦多各異。然予觀玉經旨趣。多與釋經相同。如經稱十方化身玉
帝。普皆來集。元始會下。如無邊明鏡。此與釋迦分身十方。至欲開多寶佛塔。則三變淨土。
容受十方分身諸佛。同開寶塔同也。清明天主。所獻天寶奇花。旋結成蓋。與毘耶離。五百長
者子。各持七寶蓋。用以獻佛。佛令諸寶蓋合成一蓋同也。蓋一而不分。無以見萬化之神。分
而不一。無以見一元之妙。至於釋迦應身。降自種民天宮。按諸道藏。釋迦亦即玉帝化身。特
全藏人未之見。故弗知耳。所以示跡受生。與修證之神化。大略相同。所不同者。惟五方誥命
。蓋上帝布化行政。寧謐水土之事。與佛不同。然五方誥命。與赤書靈文。元始天尊。謂其生
於浩劫之先。混沌之初。二儀待之以分。日月待之以明。試思兩儀未判。日月未明。此靈文生
於何處。於此悟得。方稱透徹。然人知五老上帝。叩請元始。開玉匱科。傳靈寶法。而不知經
稱五老。所以顯人稟五行之氣。皆歸於元玉匱靈文。載人心性之內。孰謂玉經止談上帝本行之
事。而非闡道之書乎。凡修持之士。能依經先斷諸障。後依五方靈文。如法行持。持之既久。
自有天真護持。群魔束形。十二身可以自證三十種功德。不求而自至矣。特患人妄緣不除。塵
障未淨。若果諸念不生。萬緣頓息。則塵沙惡業。隨心消散。若但誦讀。而不能修持。終屬有
漏之因。非經義也。寧惟玉經。凡誦諸經。皆當如是體會。今時奉道之士。未嘗不多結會。誦
經亦未嘗少。或禮三元。或奉北斗。或依佛法。或慕玄風。種種不一。然僅知有禳災度厄之功
能。而未達學道希仙之大果。以致誦經者多。明經者少。試再將三元諸旨趣剖晰言之。即如三
元。人知為雲臺山上有此三帝君。於都會府中發號施令。以事蹟論之。則臺山在北海之中。都
會府係三聖出治之所。如此見解。是泥於文辭。三聖訓世之心失之遠矣。惟以義求之。則三聖
同一太極。不離當人之身。所謂海者。智慧性海也。雲臺山亦即雲臺方寸心地。雲即心中發現
之慧光也。都會府亦即此身靈妙之府。泛應曲當之原。子輿氏曰。萬物皆備於我矣。非都會而
何。況上元九氣。九陽之氣。於行為木。於時為春。故上元誕於正月。乘春氣也。於常為仁。
仁主慈愛。故其功用為賜福。於人生神為胞命元之氣。中元七氣。七陽之氣。於行為金。於時
為秋。故中元誕於七月。乘秋氣也。於常為義。義主決斷。故其功用為赦罪。於人生神為魂命
元之氣。下元五氣。五陽之氣。於行為水。於時為冬。故下元誕於十月。乘水氣也。於常為智
。智能消障。故其功用為解厄。於人生神為魄命元之氣。夫此三元。在人一身主應泥丸。丹田
。洞房之宮。凡人起一意念。即能知之。以其神明之相通也。得道之士。皆從三元保舉。為上
帝樞密。職掌善惡報應之臣。權衡修道之士。黜陟群仙。總理諸神。其勳偉。其權重也。然仙
經雖傳世久遠。奉持者多。昔未申明其旨。以致世人莫知。吾今不惜洩漏。剴切指示。務期人
人如法持誦。以我之心。合帝之心。則三元帝君隨心而應。祈福福至。禳禍禍消。昔法達誦法
華經。至滿三千部。一日參謁六祖。祖問以經義。達不能對。祖曰。汝名法達。未能達法。祖
因開示佛之知見。達於言下省悟。因呈偈曰。經誦三千部。曹溪一句亡。祖曰。爾前誦經。只
是為經所轉。未能轉經。於茲方可稱誦經僧也。爾諸在會弟子。及未來一切眾生。凡誦諸經。
務能轉經。勿為經所轉。則善矣。

尊信聖教章第三十
古人著書立說。以垂訓後世。於意有未盡。言不能顯者。設為譬喻。以暢厥旨。使人自得於意
言之外。佛經云。諸有智者。要以譬喻得解。故三教之書。多有取譬。然寓意遙深。人多錯會
。如周易一書。聖人立象以盡意。繫辭以明吉凶。但其取譬。幽深玄遠。如:
誡陽極於上。盈不可久。則曰。亢龍有悔。
其誡陰極於上。至於陽爭。則曰。龍戰于野。
其血玄黃。誡持疑不決。則云載鬼一車。
誡事不續終。鮮克有濟。則云狐濡其尾。
六十四卦之辭。多屬取譬。若非
至聖作為象傳。以發明其義。後之儒者何由而知。
昔文始帝君。瞻紫氣自東而西。知有異人。因遇太上。求著道德二篇。闡發祕密之旨。大無不包。小無弗備。然其中所言。治國用兵之道。多屬喻言。即佛經亦以莊嚴佛國。為清淨心地。太上之言治國。理此身心也。即用兵亦喻戰退陰魔,克去私慾之害心者。如《易》曰:『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於大國。』《陰符經》云:『絕利一原,用師十倍;三返晝夜,用師萬倍。』同一義耳!至於經中:『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若之,必固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奪之,必固與之。』此乃天運之自然,如日將入而返照,歲將寒而忽熱,人將死而倏強,燈將滅而復爆。無異理也!然此理,人最難知,故謂『微明』。欲人於此種事,豫知禍福之將至,而先審其幾焉!世儒不察,以為列國紛爭之事,縱橫捭閤之術,不亦繆乎?又云:『和大怨,必有餘怨,安以為善?』亦正為狃於小安,而忘遠慮者,下一痛棒!與《易》曰:『君子以思患而預防之。』同一切要,若周鄭交質於前,而即交惡於後,非明微乎?

世儒以為勾踐與吳之事,不知此經之作,在吳越未搆怨之前,而以和怨之語,為吳越事誤矣!至謂道德之後,流為刑名,而以太上所著之言,為機械變詐,不尤誣乎!

昔至聖問禮於太上,出謂門弟子曰:『吾觀老子,其猶龍乎?』聖如至聖,尚以『猶龍』譽之,後之儒者,鄙以見小,豈反愈於至聖乎?昔叔孫武叔毀仲尼,端木氏以不知量責之,而世儒之闢太上,詘道德者,亦祇為不知量耳!究之於太上,無所損也,然世之註《道德》者,不啻數十家,即羅什法師,才識過人,其註《道德》猶以其未曾說心而病之,況其餘乎?
但經中『不見可欲,使心不亂』之語,正戒其妄心,而慎守其真心也。

『聖人無常心,以百姓之心為心。』與古佛偈云:『心本無生因境有』寧有異乎?又如太上曰:『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此非指禮之本,為薄為亂。蓋忠信為禮之本,若世所謂禮,特儀文之末耳。書曰:『享多儀,儀不及物。』此所謂忠信之薄也,新莽謙恭下士,而致篡漢祚,非亂之首乎?太上此語實為後世之龜鑒,而世儒以為廢棄禮義,不亦過乎!予昔讚《道德》深以不獲透徹經旨為憂,雖有河上公以下諸註釋,然皆各執一見,鮮有能發其蘊者,幸自成真以來,日與群聖討論,方悉其妙。

今因宣演略予爾在會諸子,講明一二,爾諸弟子,勿效世儒妄肆詆誹,為無忌憚之人。至經中尚有不盡剖晰之語,各以義會,無拘於語言文字,若徒執文字,不達太上立言本旨,則無怪絕學無憂之語,人多錯會。
釋門認為無學,儒流詆為屏棄詩書,幾等人道於馬牛也!爾諸弟子能尊信予言,不起一毫偏知偏見,一於義,不依於語,依於智,不依於識,如此參究,可以遍閱仙經,旁通貝典,與儒書不相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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